各科室:
根据《中山大学大科研平台、大科研团队、大科研项目培育建设实施方案》(中大科研〔2017〕3号),结合国家政策导向、学校发展建设规划及科研实际需求和2019年度重点工作安排,科研院近日发布了2019年度“三大”建设专项培育项目申报指南(附件1),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与限项要求
大科研项目培育应围绕“三个面向”,聚焦重大前沿科学问题和国家重大战略需求,瞄准关键核心技术、颠覆性技术创新,充分发挥学校科研优势,以争取承担更多的国家和地方重大科研任务、提出重大科技计划项目建议,解决核心技术领域“卡脖子”问题为主要目标,提升学校科技创新能力,提升学科建设水平。
(一)申报类别
2019年“三大”建设专项培育项目与我院相关的有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培育专项、国家重大科技计划项目前瞻培育专项、超算应用培育专项三大类,具体申报要求详见申报指南(附件1)。
(二)限项要求
1. 项目申请人可牵头申报2项不同专项的项目,每个专项限申报1项。相同和相似的项目申请、同一单位只能推荐1项。
2. 已获得“三大”建设大科研项目培育资助,尚在项目培育过程中的项目负责人,培育中和新申请项目累计不超过2项。
3. 每人申请(包括申请人和参与人)和正在承担(包括项目负责人和项目参与人)的专项培育项目累计不超过3项。
4. 学校将对在研项目实行分年度考核评估,并根据考核评估结果决定是否继续资助或予以其他专项支持。
(三)支持方式
学校对批准培育的大科研项目给予培育经费支持。根据大科研项目的培育目标和研究任务,经费分年度下达。
当年资助经费应在当年开支完毕,余额收回,次年不再返还。
二、材料填写及报送要求
请根据申报指南要求填报相应类别项目申报书(附件2至附件4)和《2019年“三大”建设专项培育项目申报信息表》(附件5),于2018年10月28日前将电子版以“申请人姓名+‘三大建设’培育项目”命名邮件发送至邮箱syskyk02@163.com进行初审,审核通过后请打印一式三份、签字(均为原件),于2018年10月30日前报送科研科办公室(院本部中山楼7楼704)。
联系人:陈翠薇,020-81332402
邮 箱:syskyk02@163.com
附件:
科研科
2018年10月18日